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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3月11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龚柏威)昨日,长沙市芙蓉路神农大酒店路口,交警正在例行检查。当交警将一名查纠对象出示的“驾驶证”输入警务系统后,跳出来的是一个叫唐强(化名)的信息窗口,而唐强是个逃犯。经调查,这名被查纠对象与唐强并非同一人。据其交待,“驾驶证”是他花钱购买的。
昨日上午,长沙市两名交警在芙蓉南路神农大酒店一带执勤,一辆从南往北行驶的奥拓车进入交警视线。
“车窗上的年检标志过期了。”民警史明发现,奥拓车的车窗上贴的年检到期日为2011年,这显然不符合规定,执勤交警当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
驾驶人出示了驾驶证。交警将驾驶证的信息输入随身携带的警务系统。跳出来的是一个叫唐强的信息窗口。令人惊讶的是,唐强是一名网上逃犯。
这名查纠对象随后被警方带回接受调查。
史明说,这驾驶证上登记的逃犯唐强,今年40多岁,几年前因合同诈骗,被当地公安机关列入网上追逃对象。
但据调查,这名驾驶人姓谭,年龄已过50,逃犯的相片和他有很大差异。谭某解释称他的“驾驶证”是几个月前花150元从街上购买的。但谭某似乎并不知晓自己的“驾驶证信息是一个逃犯的信息”。
史明说,这张疑似假驾驶证可能是谭某和唐强原本熟悉,办假证时套用了唐强的信息。另外,也有可能谭某找人办假证时,办假证方套用了唐强的信息。
目前,警方仍在对谭某进行调查。
□法律知识
制售使用假驾驶证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