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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郜天一)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将于5月在哈召开“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消费者可参加并旁听。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将由各市(地、垦区)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规,为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等方面的意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省物价局将于5月在哈召开“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将有34人参加听证会。其中,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由各市(地、垦区)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及与定价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者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委托行业组织或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等参加人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邀请。
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旁听人员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名额随机抽取。准备旁听听证会的消费者,应于4月20日前通过电话或传真向省物价局报名,旁听人报名联系人:侯璐,旁听人报名电话:82631963,传真:82639133。
新闻链接:参加听证会人员条件
黑龙江省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热心关注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允许向社会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哈尔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