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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锡泉
既充分照顾到养狗者的实际需要,又保护其他人和公众利益不受狗患的侵扰和损害,关键就要看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佛山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引发市民的广泛关注。
在城市,养狗与不养狗,长期以来就是尖锐对立的矛盾双方,作为调整这矛盾的养狗管理办法,就是尽可能地寻求人们需要的“最大公约数”,即既充分照顾到养狗者的实际需要,又保护不养狗者不受狗患的侵扰和损害。而这关键就要看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了。
狗患如何治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杀狗。但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大规模杀狗,其负面影响显而易见。因为狗毕竟不是非杀不可,还有更多的管理办法。于是,后退一步,给狗登记上户口。为了限制养狗,一些城市曾经抬高养狗的门槛,一个狗户口动辄数千元。门槛高了,如此高额登记狗户口,造成了很多人惹不起躲得起,不去给狗登记,又导致城市里“黑狗”泛滥,“黑狗”伤人事件屡屡发生。高门槛并没有减少城市狗患。可见,治理狗患,种种“懒政”行为决不可取。
而《佛山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犬只免费登记。免费登记,能更好地引导犬主自觉地进行登记,自觉为犬只进行强制免疫。犬只免费登记,表面看来养狗门槛低了,实际上管理犬只更有效果,在管理上更体现出便民服务原则。至于《办法》中规定的“一户一狗”政策,应该说,通过实行此政策以减少狗的数量,其初衷是好的,但该政策的实行或许短时间内难免会导致流浪狗的激增,这又考验着职能部门、民间动物救助机构等各个层面的管理能力。
可见,治理狗患,使部分市民在享受养狗乐趣的同时不致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从根本上来说关键还是管理问题。首先是理顺管理体制。《办法》首次规定建立由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与农业(畜牧兽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卫生等部门共同管理的养犬管理工作机制。公安部门作为养犬管理的牵头部门,有责任联合畜牧兽医、城管、卫生等相关的部门,把狗的健康卫生以及公共场所养狗卖狗的秩序严格管理好。此外,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小区内养狗物业管理单位难以管理的问题,则要转变思维,执法部门有必要联合物业管理单位及街道、居委会,通过联席会议、联动执法等制度,突破小区养狗的管理空白区,还市民一个安宁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