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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出台城市管理监督考核新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0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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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叶晓敏报道)井盖坏了、物业不负责任、污水外溢......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然而这些问题是不是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必须要看乌鲁木齐市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给力。

  目前,为了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的能力,乌鲁木齐市出台新型考核方式,由数字城管派发的市民投诉案卷,若超过240小时再给处理结果将被扣分,处理不力单位还将被罚。

  4月1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了解到,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乌鲁木齐市将政府部门履职情况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由乌鲁木齐市城管委牵头,依据《数字化城管及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二级责任单位监督考核办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采取现场检查、系统案卷抽查、系统综合考核打分。

  据介绍,每月的考核成绩都将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据了解,目前,各区(县)人民政府、城建口各单位及其它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29家职能单位都在考核的范围之内,涉及辖区范围内的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公交、行政执法、环保、市政环卫、园林绿化、规划、房产、建筑业等。

  此项考核制度将加强市民群众与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互动,最终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的全社会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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