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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者在医院接受治疗。

郭先生提供给媒体的赔偿协议。《南方日报》供图
新华网郑州4月10日电 河南省漯河市警方10日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行凶“案中的枪支是玩具枪。
这是案发15天后,漯河市警方首次就这一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中最核心的“枪支“问题发表意见。漯河市警方称,涉案人员牛豪供述,他当时持玩具枪分别在漯河市金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附近以及驻马店市西平县境内麦地里对报警人袁虞卿进行威胁,案发后将该枪放置于家中。目前,警方已经扣押提取了牛豪供述的这把“玩具枪“。
漯河市警方表示,报警人袁虞卿和证人李新村称被犯罪嫌疑人牛豪用枪顶住头,其他当事人称没有见到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