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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11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其积极意义业已被历史证明。网络社会发展得好,民众可以从中受益;反之,如果网络空间的状态是混乱无序乃至肮脏丑陋的,那么我们非但无法在网上和谐愉快地交往共存,甚至可能威胁现实社会的健康和稳定。
国家的法治程度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强——可以说,这二者的结合符合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愿景。针对近期由网络谣言而导致的一些网络乱象,将实名制作为一种含有法治意义的他律性的管理手段,确属十分必要。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偏废对公民道德自律的倡导。而事实上,之前一段时间网络出现造谣传谣的问题,恰恰表明我们社会在自律方面存在一些隐患。
儒家的传统一向强调“慎独”的概念,《大学》和《中庸》中都有关于“君子慎其独”的阐释,大意是人在独处、无人监督的时候也应当严于律己,谨慎地对待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被有违道德的欲念所支配。
在这样一个拿着手机就能上网的时代,人的网络行为确实是太“独”了。只要你自己不说,没有人知道你是谁,没有人知道你一秒钟之前浏览过哪个网页。再以网络谣言事件为例,也许正是因为很多人不能做到“慎独”,谣言的传播范围才会不断扩大。正如萧伯纳所说:“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都隐藏着一匹脱缰的野马,如果不去勒紧缰绳,时刻都会有大祸降临。”而假若我们每个网民都能以“慎独”为准则,勒紧缰绳,自觉地抵制谣言,主动维护网络舆论环境,那么,甚至我们可以说,是否实名也已经不是问题的关键了。
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一味玩弄噱头、盲目追求所谓的眼球效应、刻意炮制耸人听闻的“卖点”,这些做法会恶化社会风气、违背社会公正乃至影响社会稳定,到头来,对网站自身的运营和发展也终将造成巨大的伤害。企业在市场中想要做大“蛋糕”,这没错,但是市场不是没有规则的,逐利不是没有边界的。眼下,教训已经有了,自律和自重有多么重要,不言自明。
网民们,把网络视为自己的家园吧,保护它、关爱它,让污垢无处藏身,让阳光洒遍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