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对第一季度新确定的3家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共罚款78000元
本报讯 (记者阳荔 通讯员刘有雄)昨天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2011年第三季度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整改情况,并公布2012年第一季度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龙岗区布吉福旺百货公司、深圳市再丰达实业公司、宝安区福永白石厦永余电线厂、福田区(米博士宾馆)、深圳市奥达利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进入“黑名单”。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应尽量避免进入这些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场所),进入这些单位(场所)时应提高警惕,注意自身安全安全。
第三季度深圳市消防部门共公布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9家,截至今年4月10日,已整改合格或搬迁的单位3家,其中宝安区1家、福田区1家、南山区1家;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6家,其中福田区1家、宝安区2家、龙岗区3家。第三季度未整改完毕的将继续列入2012年第一季度火灾隐患“黑名单”的单位。
据悉,曾被罚款44万元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勒竹角火龙坑尾无名铁皮厂房等3家单位予以解除火灾隐患“黑名单”。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蔡德庚介绍,2011年第三季度全市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共9家,其中2012年第一季度全市新增列入火灾隐患“黑名单”的单位6家。
为加大对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的执法力度,深圳市消防监督管理局对2012年第一季度新确定的3家火灾隐患“黑名单”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共罚款7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