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开车在道路上行驶,经常会为“该不该闯黄灯”而纠结。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明确告诉我们:“闯黄灯,违法”(4月8日《北京青年报》)。
这原本是一起极为普通的不服交警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但由于原告为法律工作者,讼争的事项为“闯黄灯是否违法”这一多数司机都很纠结的问题,而成为全国范围内普遍关注的一个公共事件。自从这一案件进入一审诉讼程序的那天起,人们就在密切注意着它的具体动向和判决结果——看法院最终如何适用法律,为广大公众解疑释惑。
得知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笔者对它的评论只有一个字:好!这不仅因为法院终审判决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给出了一个明确而坚定的答案,即开车在道路上行驶除了禁止闯红灯外,也不得闯黄灯。闯黄灯同样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而且还因为这一判决灵活运用立法目的和宗旨,从法理和法律精神上寻找答案,同时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对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全国首例“闯黄灯”案是一个广泛适用于执法司法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教材。
首先,二审法院对“闯黄灯是否违法”问题的定性准确恰当。指出这一问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既事关每个驾驶人的通行效率和利益,也事关公共道路交通安全体系中如何确保安全优先的宗旨。因而必须严肃对待,是非明确,不能马虎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