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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监管 买美瞳先看商家资质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13: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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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郜天一)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本月起,俗称“美瞳”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已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纳入监管。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选购“美瞳”时应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

  据介绍,当前市场上被称作“美瞳”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比较流行,但缺乏监管,存在安全隐患。按国家要求,本月1日起,我市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中的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并规定,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美瞳”属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可能伤害眼睛,诱发角膜炎、角膜缺氧、视觉模糊等,请消费者选购时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避免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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