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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10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2012年高考即将临近,上海市教委昨天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本市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以保护考生合法权益,坚决保障高校招生依法进行。
市教委要求,重点加强对考试工作和信息安全的监察。其中,考生资格、志愿填报、政策加分、考试成绩、录取情况等信息管理系统,要落实考生原始信息储存光盘和软件的封存和启用制度,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信息一旦生成入盘,不得变更、不得泄露。
此外,在高校招生中,凡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应责任直至开除公职;对参与违规招生的学校,取消相关项目招生或推荐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凡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招生资格,违纪行为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的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