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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时间: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在线律师:刘东(江苏金宪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女士:我丈夫几年前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失踪,估计是死亡了,我公公婆婆长期霸占我丈夫的财产,请问我能否申请继承我丈夫的财产?
刘律师:不能。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解释,如果被继承人被法院宣告死亡,则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我国法律有规定,意外事故失踪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死亡;所以,本案中,如果你丈夫因意外事故失踪满两年,刘女士可申请法院宣告丈夫死亡,然后再申请继承其遗产。
史先生:父母在我幼年时离异,姐姐是判给母亲的,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多年,爷爷奶奶均已去世,母亲近年改嫁,但遇车祸变成了植物人,家里拿出大量钱财为其医治。父亲名下有山,近期有企业要收购。收购方应该找谁,另外,收购的钱可否给我母亲治病?
刘律师:收购方应该找你。收购的钱不能给你母亲治病。首先,根据《民法通则》,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由于你父亲离婚,其父母去世,你已成年,所以你现在是你父亲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收购方应该找你。但你处理的财产用途和收益,只能用于父亲,不可用作你妈妈的医疗费。他们离婚多年,你父亲没有义务扶养你母亲。而成年的你对你母亲有赡养义务。但如果你认为父亲应给扶养费的,可让你母亲起诉,由法院来裁决。
4月11日上午9:30-11: 30下午1: 30-3: 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