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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1: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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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2年3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2,383,848.6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8,095,962.1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2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2年4月17日

  除息日

  2012年4月17日(场外)

  2012年4月18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4月19日(场外)

  2012年4月18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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