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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适度涨工资 随时随地保权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23: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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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安排2012年重点工作时,向社会发出一个十分明显的信号,即把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和大方向,而这其中,适时适度地保证员工工资的长期有效增长已成为主基调和主旋律。

  2012年,省人社部门的工作重点为:一、修订《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尽快出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尽快出台《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办法》;三、适时适度调整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引导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

  省人社部门的工作安排,几乎都涉及员工权益保障。劳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将出台,使员工权益保障的模糊空间大为缩小,员工权益保障进入有法可依,刚性执法的阶段。修订《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一方面意味着权益保障工作的与时俱进,另一方面,也释出社会盼望企业与员工建立新型劳资关系的期待。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相当一部分企业并未按规定执行,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也不知道还有高温津贴的规定,面对高温,认为忍忍就过去了。调查显示,大多数机关与大型企事业单位发放高温津贴比较及时,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合理,但一些中小型私企落实高温补贴就大打折扣。从高温津贴的数额来看,各单位之间的差距也相当大,有每月数十元的,也有每月上千元的。高温津贴所表现出的不规范、不合理的地方,将因发放办法的出台而得到改变。那种在空调房办公享受优厚的高温津贴,而在恶劣环境下工作,受高温伤害较大的劳动群体获得的补贴少或根本没有的现状,将得到根本逆转。

  广东省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已超越追讨欠薪的历史阶段,其涉及范围已扩大到对劳动者工作环境、劳动者关怀等基础制度层面,这些都显见政府部门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认识已上升到一个全新的层次与高度,同时也意味着,企业已被纳入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范畴之中,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这些新认知将长期而深远地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理念变革和管理思想的创新,继而,督促企业更多地承担起社会责任,体现出社会进步,让员工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让员工感受到劳动的尊严。

  在员工权益保障全面化的趋势中,涨工资依旧是排在第一位的大事情和大方向。适时适度调整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法,在温家宝总理“今年可能是最困难的一年”的话语背景下,显现出不同凡响的时代指标意义。不提降低工资,不提共渡时艰,而是在连续两年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再次坚定地提出适时适度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反映出政府转型升级的决心和对企业发展理念的深层认识的变化。只有能给员工适时适度涨工资的企业才可能是有竞争力的企业,企业的成长成果要能与员工一起分享,也必须与员工分享。

  不过,工资增长的机制是二元化的,即呈现出政府统一指导与企业集体协商二者灵活结合。每一家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不尽相同,工资涨幅也不可能一样,所以,在确保底线的前提下,推动工资的集体协商,能最大限度地挖掘出企业内部的工资增长潜力。

  工资稳步增长的体制与机制设计的完整,将使适时适度地增长工资步入正常轨道,工资增长的步伐将不会停止,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体系也将更为完善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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