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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宜章4月9日讯(通讯员 谷英勇 白玉霞)4月6日,因疏忽大意,造成森林失火四百余亩的杨某,经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现年55岁的杨某(女),系宜章县平和乡城头村人。2012年2月22日12时许,杨某带着铲子和打火机,来到本村“黄泥岭”的责任土上做农活。见土里茅草较多,为了省时省力,便用打火机直接点燃茅草任其燃烧。因为风大,火势越来越难控制,沿土畔茅草迅速蔓延至山林,从而引起了森林火灾,烧毁了退耕还林杉树、油茶树、灌木等。经营林工程师对现场进行技术鉴定,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81.2亩,过火灌木林地面积244.5亩。
检察官提醒市民: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灾害。目前,由于受全球气候异常影响,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珍爱森林,保护环境,防火于未“燃”,群众切莫一时大意。因除杂草、烧杂草等引起森林火灾,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