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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5月听证阶梯电价 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7日 21: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东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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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任秀芳)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上旬在济南召开。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本次听证会将设26名听证参加人,同时设旁听席10名,居民可于4月9日至13日向物价部门报名。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6名。其中,消费者15名,经营者1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7名。旁听人10名。

  人员产生方式,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与委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青岛、淄博、菏泽3市物价局各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3人,委托省民政厅从城镇、农村低保人员中各推荐1人,省物价局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4人。经营者由山东电力集团选派代表。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从省内电厂中,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由山东省物价局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聘请。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山东省物价局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中聘请。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改委去年年底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拟实施的阶梯电价方案分为三档,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月均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列。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解释,目前中国居民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所以,阶梯电价方案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困难群体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费电量。

  ■ 报名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户,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条件。

  4月9日至13日,青岛、淄博、菏泽消费者到当地物价部门报名,其他市消费者、利益相关方、旁听人员向山东省物价局报名。报名需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了解详情和下载报名表格可以登录山东省物价局网站(http://www.sdwj.gov.cn/)。

  ■ 相关链接

  我国阶梯电价

  拟实施方案解读

  [用电现状]

  大约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左右的居民用电。

  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33%的居民用电。

  [因地制宜]

  不提高电价的“一档”电量所覆盖的居民家庭的比例国家统一确定为80%,但“一档”的具体电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初步方案]

  对于“一档”电价所覆盖的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平稳,对困难群体给予免费电量。

  只有电量消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定幅度,才开始实施“二档”、“三档”不同电价。

  其中“二档”每度电价提高5分钱,“三档”提高3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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