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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志班”4月13日前提出申请
本报讯(记者宋兰兰 通讯员邹永宁)昨日,市教育局表示,将继续推进2012年普通高中“宏志班”助学工作。
“宏志生”与“分配生”、 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以及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4所学校的“网招生”,不得交叉报名。申请“宏志班”资助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
每位“宏志班”学生免交3年学费、免收3年书费(3年共计人民币约60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费(3年共计人民币3000元),受助学生的生活补贴费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监管,保证用于该生的生活支出。
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在4月13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依据“宏志班”学生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择优确定名单,并于4月16日18日在学校内公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