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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维维)并没有驾照,男子刘龙却在醉酒后连续当街抢开两辆汽车上路,先后酿成两起事故。昨日,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刘龙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
2011年11月25日1时许,市民蒋先生开着一辆奇瑞QQ在朝阳区武圣北路附近行驶,看见路边一名男子向他招手,便将车停在男子身旁。男子拉开车门就上了车,然后问:“哪儿有卖砍刀的?”蒋先生一愣,忙回答:“不知道。”之后,男子又让蒋先生去买汽油和油桶。蒋先生越听越害怕,忙说:“买不了。”男子说:“你信不信,我把你的车抢走?”蒋先生只得说:“我信。”
蒋先生见该男子往怀里掏东西,因害怕出事弃车而逃,边跑边报警。男子开着奇瑞车在东三环长虹桥附近的主路撞上一辆货车。之后,醉酒的男子下车走到保利大厦附近,用同样方式“抢”走一辆出租车,在开阳桥附近撞上一辆捷达车,后被警方拦截。
法庭上,刘龙表示自己当时喝醉了,对事发过程并无记忆,酒醒后才发现自己满身是血。他说,自己没有驾照,以前开过一次车还出了事故,之后就再没动过车。
刘龙对指控并无异议,对自己的行为亦表示悔过。他说,因为婚姻出现问题,他离开老家来京。事发当晚,他在吃饭时与饭店客人和服务员发生争执,被赶出饭店,想要报复,才借着酒劲儿惹出系列事故。昨日,在事故中受损严重的三辆车的车主向刘龙提出总计11万元的民事赔偿。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