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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2012年,新疆将培养双语老师1.5万多名,其中5000多名为幼教双语老师。同时,建设一批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以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使合格“双语”教师比例2012年达到50%左右,2015年达到65%以上。
记者4月5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新疆近日还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双语教育质量的意见》,从教学、教材、教师等八个影响因素入手,破解教育难题,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据悉,自2004年新疆大力推进“双语”教育以来,全疆双语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9月,学前和中小学接受双语教育和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学生达到140.84万人,占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的五成以上。
为提升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新疆将中小学双语教育在规范课堂教学语言与教材的情况下,分为两种教学模式,对接受过学前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起始年级,城市和县城学校一般采用模式2实施双语教育,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可以采用模式1实施双语教育;农村学校可根据双语教师及学生的实际,灵活掌握。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授课的时候,国家通用语言的使用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都不能低于85%,可以辅助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解释、辅助教学。
此外,新疆还对新聘任的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语言进行规范,新疆、地、县教研员每学期到基层听课、评课等活动的时间分别不得低于40学时、60学时和80学时;每套远程教育设备每周使用不少于20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