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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崔东 杨明 韩煜 吴丹报道)新疆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双语教育质量的意见》,从教学、教材、教师等八个影响因素入手,破解教育难题,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在哈密鲁能希望学校,1到3年级的学生由于都接受过良好的学前双语教育,所有课堂上全部采用汉语授课,课内课外学生们都可以流利的使用汉语。
哈密鲁能希望学校三年级(4)班学生 古丽尼尕尔·艾海提:“可以看书、可以读报纸,还有可以和汉族小朋友们交流。”
而对于缺乏扎实汉语基础的4到6年级学生,老师在用汉语授课的同时,还不时穿插维语解释一些生僻词语。而这样的情况,在喀什市第一中学也显得尤为突出。
喀什地区第一中学教师 古再努尔·亚森:“课余时间,我尽量用汉语跟学生交流,帮助他们学习汉语。”
自2004年自治区大力推进“双语”教育以来,全疆双语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9月,学前和中小学接受双语教育和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学生达到140.84万人,占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的五成以上。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双语教学质量,自治区将中小学双语教育在规范课堂教学语言与教材的情况下,分为两种教学模式,对接受过学前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起始年级,城市和县城学校一般采用模式2实施双语教育,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可以采用模式1实施双语教育;农村学校可根据双语教师及学生的实际,灵活掌握。
自治区双语办副主任戴翔:“在授课的时候,国家通用语言的使用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都不能低于85%,可以辅助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解释、辅助教学。”
此外,自治区还对新聘任的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语言进行规范,自治区、地、县教研员每学期到基层听课、评课等活动的时间分别不得低于40学时、60学时和80学时;每套远程教育设备每周使用不少于20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