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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楠楠) 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只负次要责任?本报过去一年持续报道肇庆阿婆罗结带灌肠后不治案有了新动态,阿婆家属因不服事件结果,再次向广东省医学会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并于昨日进行,新鉴定将于4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阿婆的儿子林伟坚表示对鉴定结果不理解。信息时报记者 周平浪 摄
灌肠夺命
医院却负“次要责任”
2010年1月份,因贫血住院的肇庆老人罗结带在医院治疗期间经历“致命灌肠”,在ICU度过3个月后不治身亡,医疗花费高达160多万元(详见本报今年3月1日A8版)。家属在去年3月份正式起诉包括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下称“肇庆一院”)在内的3家医院医疗损害侵权,要求索赔各种经济损失200万。
随后,受天河区法庭委托,广州市医学会做出医学鉴定,认定该医案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规和医疗过失行为,延误诊断和治疗。但同时认为患者年老存在一定基础疾患,对疾病进展和救治措施的实施造成一定影响,所以肇庆一院负次要责任。
对于这份鉴定书,罗结带家属表示难以理解,“既然是最高等级的医疗事故,为何医院方只是承担次要责任?”罗结带儿子林伟坚表示,鉴定结果出来后,肇庆一院曾提出庭外和解,但罗家放弃了和解。“我们想让老人的死能有一个公道的说法,到底是谁的责任应该弄清楚,不然清明节都不知怎么向老人交代。”
家属不服鉴定结果
在市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出来后,罗家再次向更高级的广东省医学会提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请求,鉴定会于昨日下午举行。在会上陈述环节,罗家人认为,他们认可医方已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事实,但对医方的医疗行为仅承担次要责任表示强烈的不满。
对于市医学会的鉴定结果提到,“患者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与医方的违规及医疗过失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家属认为,这一判定是对事实的严重歪曲,因患者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是死亡原因,死亡与医方的医疗行为包括在穿孔的情况下灌肠、隐瞒病情延误治疗等有直接关系。
林伟坚表示,市医学会鉴定书在分析意见罗列了医方多达4处的医疗过失,并阐明是医方灌肠引起的肠穿孔,是医方违规采用保守治疗以致患者无法救治,而结论却以“一定因果关系”判定这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中“医方仅承担次要责任”。这一结论与鉴定分析存在着明显的前后矛盾,既不符合《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也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医方拒绝采访
在鉴定会结束后,记者试图采访肇庆一院相关负责人及辩护律师,均遭婉拒,“我们希望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走相关法律程序。”据悉,本次省医学会共派出11人的鉴定专家组,昨日在听取了双方了陈述后,将于4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