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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结婚时放些烟花本来是为图些喜气,但没想到本该在空中爆炸的烟花,最后落到停在附近的宝马车上,宝马车的前挡风玻璃都被炸裂开了。最近,家住绍兴滨海新城的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前几天,消费者沈先生由于家中办喜事,在沥海镇上一家副食品店购买了1500多元的烟花爆竹。然而在燃放过程中,有许多烟花在空中没有炸开,掉落下来炸到了一辆停在距燃放点10多米的宝马车,导致宝马车前挡风玻璃炸裂开。
沈先生为这事赔偿了宝马车主18500元,不过沈先生觉得这个罪魁祸首是“烟花爆竹”。沈先生多次找到店家要求赔偿,都遭到店家的拒绝。无奈,沈先生只好向绍兴市工商局滨海新城分局投诉。工商人员调查后发现,这家副食品店并没有烟花销售许可证。工商人员组织双方反复协商,最后达成了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损失13000元的调解协议。
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说,烟花爆竹燃放后部分证据随之灭失,消费者如果没有索要发票,又无法出示实物,再加上烟花爆竹伤人还可能与燃放不当等因素有关,取证非常困难。因此,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具备资质的销售店,购买后要索取购物发票,购买的烟花必须具有厂名、厂址、日期、合格证明等要素,同时严格按照说明操作,禁止未成年人燃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