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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晚报记者昨日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兴蓉集团拟以12351万元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公司(简称“兴蓉再生能源”)100%股权。
挂牌转让
记者昨日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兴蓉集团拟即日起以12351万元挂牌价转让全资子公司兴蓉再生能源100%股权。根据兴蓉再生能源2011年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659.89万元,总负债418.92万元,兴蓉集团持有权益为12240.97万元。挂牌价与所有者权益出入不大。
公开信息显示,兴蓉再生能源为兴蓉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垃圾渗滤液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公司去年全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为4402.77万元、1327.16万元、1126.44万元,营业利润率逾30%。
限制条件
转让方兴蓉集团在公告中还对竞买人的资格做出限制:竞买人须为A股上市国有控股公司(含国有相对控股),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竞买人经审计的20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总资产不低于7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5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竞买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应具有十年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经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生活污水甲级和工业废水甲级运营资质证书。此外,转让方要求竞买人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最近三个年度内须与西部地区三个及三个以上省会城市的市级政府(或该市级政府授权的政府部门)分别签订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协议,取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公告又称,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兴蓉投资通过深交所披露的系列公告显示,除了大本营成都,兴蓉投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4月、2011年6月、2011年9月与兰州市、银川市、西安市有关方面分别签订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