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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过度上涨侵害民众权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13: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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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小长假期间,新一轮旅游旺季来临,不少景区进行了新一轮的票价调整,5A景区门票纷纷跨入“百元时代”。价格在100元至200元(含200元)的5A景区占比最多,达35.38%(4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一份最新国内旅游业报告显示,景点门票、交通花费最多,游客所占比例较大,分别占21.92%、20.92%,其次才是购物、餐饮、住宿和文化娱乐。国内景区门票居高不下,说明一些地方将门票变成当地的摇钱树,完全抛弃了公共资源本该承担的社会职责和公益角色。但世界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区是典型的公共资源,为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景点门票定价的基础只能根据国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过高的“门槛”,实际上就是把大多数民众挡在了门外比如一个5A级景区的门票是150元,一家三口出游,加上餐饮、交通费等支出,中低收入人群还真是玩不起。

  而在旅游业相对发达的国家,景区门票、住宿、路费仅占总支出的30%,其余70%用在娱乐、餐饮、购物等方面。国外在世界遗产及国家重点景区方面秉承的原则是,以弘扬民族文化实施教育功能为主,景区门票的价格与民众的收入水平相适应,并且对学生、老人等实行免费。比如,日本的绝大多数景点景区不收什么门票,金阁寺算是最贵的,折合人民币也才70元;在意大利,最贵的景点门票价格也不足人均月收入的1%。而这些国家的国民收入无一例外都超过了中国。与之相比,我国目前“百元时代”的景区门票价格偏高。

  其实,国内景区无论政府运营,还是市场运作,都无法改变风景名胜的公益性、公共性。如果把公共资源的垄断经营权当做创收手段,则更是与民争利,背离公共服务的本义。从国家有关规定来看,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景区,均带有公益性质,或在传播历史文化、或在地质自然风光方面存在独特价值。这些资源其实属于国民的共同财富。因而,非商业性投资的景区门票价格不宜过高。地方政府不能眼中只有景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其社会效益。

  进一步看,单纯贩卖景点不是中国旅游发展的长久之计,配套开发、优质服务、文化挖掘、多元格局才是旅游业成熟的标志。目前国内的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效仿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发展周边产业为景区增值。据调查,以杭州为例,虽然取消了一些景区的门票,但旅游总体收益提高,城市收益几倍于门票收益。

  整体来看,公众并不知道这些景区为什么要涨价,为什么要涨这么多,绝大多数游客只能被动接受景区涨价的后果。《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不应高于上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同类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确有特殊情况的,报上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门票纷纷跨入“百元时代”的景区,有多少严格按照规定上报批准?有关部门对此不能坐视不管,而应好好查一查,看看其中有多少属于违规上涨。

  在当前我国对景区管理体制和门票政策没有根本性改变之前,应加强调控和监管,并通过建立一个景区门票的“降价机制”来约束景区的逐利冲动,如审计核算景区管理成本,将收入、支出情况公布于众,物价部门要及时介入审核等,维护景区的公共属性,防止居高不下的景区门票剥夺中低收入人群游览参观风景名胜的权利。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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