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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网购液晶电视无法退换货,快递无损求偿难,网络购物遭遇钓鱼网站……针对网络消费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天津等21个省市消协呼吁出台网络交易的专门法律,维护消费者权益。
网购质量问题投诉近三成
在中消协联合天津等21个省市消协发布的网络消费安全研究报告中,2011年上半年网络消费投诉共有5530件,其中质量方面的投诉占28.8%、其余分别是营销合同21.2%、虚假品质标识8%、广告4%等。
在投诉问题类别中,团购类投诉占4.9%,非团购类投诉占95.1%。在非团购类投诉中,家用电器类投诉居首占54%,其中通讯产品投诉最多达62.9%。
另外,按照网络消费合同类投诉情况分:不履行合同义务最多,占35%,其他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实物与宣传不符,单方变更合同,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呼吁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针对网络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中消协及天津等各地消费者组织提出了网络消费安全保护对策: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关于网络交易的专门法律,完善有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网络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赋予网络消费者无条件解除权,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同时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加大力度打击欺诈,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规制网络格式合同,强化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
另外,还建议强化司法保护举措,建立有利于消费维权的证据规则,建立网络交易消费者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同时建议加强行业、企业自律,设立第三方网络消费保障金制度,构建网上欺诈防护体系,规范物流配送服务,推动商家进行质量承诺,强化网站安全管理。(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