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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海口4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嘉珮通讯员黄叶华)去年,海南“的姐”被害一案引起社会极大关注。4月5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杀害出租车女司机黄某某的凶手张耀扬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至此这起“的姐遇害案”画上了句号。
打车不满价格争执中捅死司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18日凌晨3时许,29岁的新疆库尔勒市无业市民张耀扬,在海口市国兴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路口处租乘黄某某(被害人,女,殁年40岁)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海甸六东路。当车行至白沙门公园附近时,张耀扬认为黄故意绕路,要求停车并拒绝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款,黄不同意,二人因此发生争执、撕扯。在撕扯中,张耀扬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黄某某前胸及左前臂等部位30余刀,致黄因心脏被刺破急性心衰死亡。张耀扬将黄的尸体移到车后排座位,并驾驶该车至国兴大道与米铺村之间无人处时,弃尸于路边草地上。之后,张耀扬驾车至海口市妇女儿童医院停车场内,将车丢弃,并拿走黄某某的手机(价值190元)、小灵通及100余元现金。
黄某某上大夜班,在交班时间没有与下一班司机正常交班,而且手机和小灵通均关机,出租车公司也因为车上的定位器坏了,找不到车,怀疑车已被抢。
两地警方协同调查凶手被判死刑
该案引起了海口市民的极大关注,海口警方也高度重视,调集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昼夜侦查,同时通过媒体呼吁市民帮助寻找失踪的车辆和司机。
事发后,张耀扬乘长途客车逃往浙江温州。5月25日,在两地警方的协同配合下,张耀扬终于在温州落网。
2011年9月7日,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耀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耀扬曾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满后第二审开庭前,又申请撤诉。省高院经过审查和复核,准许张撤回上诉,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官呼吁:的士司机加强自身防卫意识
穷凶极恶的张耀扬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罪恶得到了惩处,正义得以彰显。但是,办理此案的法官心情却难以平静,毕竟,被害人鲜活的生命已经逝去,这个家庭遭受了沉重的打击,被害人因几十元的费的争执付出的代价太大!
记者采访办理该案的相关法官,他们纷纷表示,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出租车公司和各位的哥的姐,要从本案中吸取经验,保护好自己,珍爱生命,远离伤害。出租汽车公司应加强安保措施,例如安装一键报警装置或建立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定期对车上的定位装置进行检修;尽量不要安排女司机上夜班;搭乘醉酒乘客,一定要提高警惕,灵活处理,避免发生正面冲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