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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又如期而至。作为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总理要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接受审议。
为准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常务会议反复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还特别强调,要坦诚地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报告工作,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政府,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发扬民主,保证清正廉洁,树立政府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接受人民监督的认真精神和坦诚态度,无疑为各级政府机关做出了表率。
应该说,近些年来,各级政府机关一直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同时,我们也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还存在着对人民监督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不自觉甚至抵触、压制的情况,群众对此还是很有意见。
接受人民监督,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各级政府机关作为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领导机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坚决破除官尊民卑的腐朽观念和封建衙门作风,把人民群众当作真正的英雄,自觉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接受人民监督,要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各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有海纳百川的气度、虚怀若谷的胸怀、闻过则喜的境界、从善如流的精神,注意听取不同方面的声音,善于从众说纷纭中吸取营养,尤其对逆耳之言、批评之声,更要虚心地听、耐心地沟通,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中发现差距、找准方向、激发干劲、改进工作。
接受人民监督,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它是各级政府法定的重要职责,必须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当前,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重要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等,方便群众监督;要通过开展意见征集、群众评议政府等活动,营造有利于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监督;要把加强人民群众监督与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结合起来,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伟人虽逝,音犹在耳。各级政府机关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监督工作,切实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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