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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考定在6月10~12日 成绩合格后才能颁发毕业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1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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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卿永锋)日前,长沙市教育局出台201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工作的通知。今年学考时间定在6月10日、11日、12日三天。

  学考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9个科目,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学考成绩将作为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2010级在籍学生(除正常转出、休学、留级、辍学等异动学生外)均纳入对学校评价的学生基数。因自然灾害、重大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学生正式考试的,凭当地防灾减灾办、疾控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这部分学生可不纳入对学校评价的学生基数,但因学生个人患疾病而缺考的纳入评价基数。2010级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应报名参考。凡无正当理由应报名而未报名参加本年度正考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的补考,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正考且成绩合格后才能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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