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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王纪洪 记者 廖晓生)3月27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和100个县(市、区)2011、2012年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督查。
据了解,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将按照“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现场督查与网上督查相结合,群众举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我省将每月分片区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竣工等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针对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市县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在江西住房城乡建设网站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栏,开辟网上督查平台,探索网络督查的新方法,并以“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视频远程监控系统”作为辅助手段,拓展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督查途径。此外,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投诉和举报,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反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质量、准入退出、后续管理等重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