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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四川来清远打工多年的朱先生来信,说自己被清新县罗某夫妻拖欠工资款长达十年。在这期间,他通过各种方式试图拿回自己应得的辛苦钱,但都事与愿违。无奈之下,他只好向本报求助。获悉此情况后,记者与他一起到本报法律顾问黄律师处寻求帮助。黄律师表示,将竭尽全力为朱先生追回欠款。
据朱先生介绍,罗某于2000年承包某路段国防光缆改建工程,雇请朱先生组织工人工作,并于完工后的2002年结算,共计欠工资款6万多元。罗某暂无钱付清,就立下了欠条。但几天后,朱先生去罗家追问工资时却不见人,听说罗把全家人及财产都转移走了,不知去向。朱先生便把此案诉至法院,不久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罗某在判决三日内支付朱先生工资款61624.25元人民币。但罗某一直东藏西躲,难觅踪影根本无法执行赔偿。朱先生说,自己一个外来打工者,举目无亲,没钱没势怎么找人?前年,朱先生将此案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了当时主要领导的重视,执行局查出罗某夫妻二人在银行有少量存款,并办理了冻结手续,扣除了相关费用后将7193元余款用于支付朱先生的工资款。但7000多元和6万多元相比差太远了。
朱先生说,在这追讨工资的十年里,他尝尽人间冷暖艰辛。罗某欠他的工钱,他欠工友的钱,他只好给新城一住宅区做保安维持生活并还债,无法顾及家庭,最后弄得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就是连父母亲去世后骨灰也没钱领。他本人身体状况目前也不佳,大脑做过血管瘤开刀手术后长期疼痛,无钱医治。现在只希望,能把应得的工程款拿回来。他还说,自己遭遇欠薪不是第一回,正是在本报的帮助下他拿回了工钱。这次,也希望能借助本报呼吁社会力量,为他十年的苦苦讨薪划上句号。
记者黄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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