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违反“禁火令” 长沙30余人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0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 黎铁桥)记者昨日从长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这几天,市森林防火办共接到山林火警50余起。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显示湖南省有林火热点130个,4月1日至2日全省共发生山林火灾70余起。市森林防火办有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市民:清明节祭祀不得带火种进山,以免引发山林火灾。

  据介绍,进入4月,长沙市已发生数起山林火灾。1日,长沙县双江镇山笔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山火持续时间达12小时,过火面积40多亩;2日,宁乡县、望城区发生了几起过火面积在两亩内的山火;昨日,浏阳市社港镇、宁乡县东湖塘镇分别发生一起过境林火(分别从岳阳市平江、湘潭市湘乡境内烧过来),至昨晚9时仍未扑灭。

  市森林公安局政委饶冰劲表示,清明前后,因烧纸钱、燃放鞭炮等引发的山林火灾明显增多。目前长沙市的森林防火形势仍然严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提醒市民:从现在起至4月30日为长沙市森林防火禁火期,上山祭祀用火属于违反《禁火令》,如引发山林火灾,将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如造成山林火灾过火面积超过30亩(两公顷),公安机关将对肇事者予以刑事拘留。目前全省已处理违规用火人员110多人,长沙市已对30余名违规用火人员实施治安拘留或刑事拘留。

热词:

  • 山林
  • 森林防火
  • 禁火令
  • 刑事拘留
  • 卫星林火监测
  • 山火
  • 火灾
  • 祭祀
  • 公安机关
  • 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