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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税推出新举措 办理涉税事项“先办后审”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4日 1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北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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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税收宣传月期间,市地税局推出服务新举措。从4月1日起,本市各区县地税局实行纳税人涉税事项“先办后审”工作制度。既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窗口税务人员先行办理,事后再对申报资料和实际调查结果进行对比核查,并最终确定审核审批意见。此举极大方面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据介绍,地税部门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由“先审后办”改为“先办后审”的服务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受理-审理-办理-出件”的一贯做法。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解释说,实行“先办后审”后,涉税事项审批过程并没有减少,只是把为纳税人“出件”的环节前置到首位,审理的环节后移。以前纳税人要办理一项涉税事宜,必须经过税收管理员、副所长、所长、局长层层审批的过程,办结过程最快也要一周时间。实行“先办后审”制度后,将许多涉税事项都放到了办税服务厅,让征纳双方通过窗口直接交流,对于通过书面形式审查能够核准的申请事项,税务人员当场出具正式文书予以核准,纳税人领件时间只需几分钟。随后,税务人员再进行“后审”,在后审调查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纳税人违法违规的,及时启动纠偏机制,对于不应核准的申请事项送达正式文书停止执行,并对纳税人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譬如,纳税人到外地经营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避免出现重复纳税的问题,以前需要等候一段时间才能领到证件,实行“先办后审”可以立刻拿到证明外出经营,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的生产营业活动。

  据了解,自今年1月1日开始,市地税局在和平、河东、南开、河北、西青、北辰试行纳税人涉税事项“先办后审”后,已为纳税人当场出具正式核准文书500余件,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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