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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井波报道)记者从新疆教育厅了解到:为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新疆将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明确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保留学校和撤并学校。
据了解,我区自2004年开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现了集中办学“简单化”“一刀切”的问题,脱离当地实际撤销交通不便地区的中小学和教学点,造成了一些边远农牧区、贫困地区农牧民子女上学不便。
22日,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的通知》,要求在人口较少且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区、留守儿童较多的地区以及双语教育薄弱地区,加紧布局建设寄宿制学校;在多民族聚居区,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推进民汉合校、民民合校、混合编班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
同时,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和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合并。要把确需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有“造成学生失学,影响入学率、巩固率;寄宿制学校食宿、安全条件不能保证;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又无法解决交通工具”等情形之一者,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应予恢复。
据悉,我区将对保留的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加大经费投入和经费保障水平,使较小规模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的基本要求。同时,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寄宿制学校购买公交校车;,解决寄宿生回家往返的交通问题;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规定编制配齐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专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