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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3月30日,从上海来沈出差的唐小姐在机场打乘出租车去中街,下车后竟被收取了170元车费。发票上记载,路程156.5公里,耗时32分钟,相当于300公里每小时!随后,唐小姐通过微博求助本报。
本报报道后,市交通局、热心的哥全城搜索这辆出租车,查出发票上所留“辽AMF735”车号属伪造。经过4天的连续查找,昨日,交通部门终于查到了这辆“辽AMF735”的真实身份。
违规的哥挨罚不轻
昨日,市交通局通过查看车辆GPS轨迹、调取监控录像,锁定辽AEF357的捷达出租车为嫌疑车。
当日上午,辽AEF357号出租车驾驶员陈某在公司经理的陪同下,来交通局接受调查。经现场检查,对比乘客唐小姐打车当日在车内拍摄的照片,这辆出租车正是唐小姐在3月30日所打乘的出租车。陈某交代了自己私自调整改装计价器以及3月30日当天在机场拉载乘客、利用计价器作弊收取高价的行为。
市交通局出租办随即按照《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辽AEF357号出租车驾驶员陈某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罚款人民币2000元;2、缴销《客运准驾证》;3、车辆停运整顿;4、将计价器恢复原状;5、全额退还乘客车费。随后,出租办主动与乘客联系,将处理结果向其告知,并约定时间将车费通过银行汇款退还给唐小姐。
出租办望广泛监督
市出租办希望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监督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在乘客权益受到侵害时,记住车牌号、尽可能留存各种乘车证据,包括发票、高速公路发票、照片等。据了解,在这起案件中,唐小姐有两个疏忽:一是下车后没有核对出租车的真实车号,二是记错了车辆的颜色(该车系银色捷达,并非唐小姐所说的红色)。这给之后的调查工作带来了困难。
“这辆出租车属于正规车辆,但是他改动了计价器,让打出的发票与真车号不符”,出租办张主任指出,无论司机通过什么渠道改动,这样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他也要求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讲文明、讲道德、讲奉献,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出行乘车环境。
唐小姐微博谢本报
现在,唐小姐已经回到了上海,昨日记者与她取得了联系,她表示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很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注,沈阳人很热情,我还会再来的,还会再坐沈阳的出租车。”唐小姐说,相信宰客的哥是个别的,她认为沈阳人能这样顾及城市的形象,将事情圆满地解决,还是非常讲诚信的。
“我已经通过微博感谢你们了,有事情我还会再请你们帮忙的。”唐小姐说,她非常感谢沈阳晚报微博提供的帮助,也感谢沈阳交通部门的同志和所有的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