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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基层人才可“不拘一格”评定高级职称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4日 0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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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2日电(记者刘兵)今年,新疆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可打破学历、外语、论文和计算机操作水平等限制,报评高级职称并兑现相应待遇。

  4月1日,新疆正式启动基层人才高级职称选拔认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协有关规定: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得到业内认可、群众公认,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突出,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评高级职称。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市、区)可推荐5名,30万以上的可推荐10名。

  新疆相关部门还规定,在农村中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优秀农村劳动者(不含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如农村技术人员、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技术服务型人才、社会服务性人员,可报评农牧民高级技师。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市、区)可推荐3名,30万以上的可推荐5名。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截至目前,新疆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有32.8万人,占新疆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8%,其中高级职称只有2万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约70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仅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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