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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14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提高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3日 1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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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记者从济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目前,计算机程序设置、费用测算、退休人员调整待遇花名册制作打印、资金准备和部署各参保企业检查核对等工作正在进行,全市14万余名退休职工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4月份兑现,1至3月增加的养老金也一并补放。

  按照文件规定,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待遇办法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分为人均固定月增加160元(退休人员)、128元(退职人员)和按本人201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两部分。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90元。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另了解,对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每人每月50元提高基本养老金,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执行。

  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刘敦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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