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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22日电(记者陈灏)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创新机制,以批发模式推进基层金融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及代理结算行建立小额信贷类机构合作,有力地支持了当地三农、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
2005年起,在世界银行支持下,国家开发银行以“资金+技术”方式与国内多家城商行合作开展微贷款业务,建立起先进的“微小贷款IT系统”并积累相关业务经验,开创了我国微小金融服务的先河,也为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类合作机制中确立了开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结算代理行三方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将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控办法及权利责任义务关系,以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形成了开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结算代理行及当地三农、中小企业经济等多方共赢的局面。
据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发放微小贷款的过程中,国开行山东省分行秉持“金融社会化”理念,依托社会力量服务基层金融领域,创新机制,通过机制建设突破机构、人员限制瓶颈。在支持地方三农、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及代理结算行建立小额信贷类合作机制,将开发银行的组织优势、小额贷款公司贴近基层和了解客户的优势、代理结算行的网点和人员优势三者充分结合,通过共识、统一目标和利益激励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支持发展、防范风险的系统合力,实现了“以批发的方式解决零售问题”。
自2010年起至2011年11月底,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先后融资支持40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授信214100万元,贷款余额1662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三农、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