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男子为债主非法造枪抵欠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2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因无法偿还欠款,谢某在债主高某的要求下,为其非法制造枪支。高某被举报后,将枪支转给邻居保管。记者昨天获悉,三人因涉嫌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均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0至11月间,谢某因无法偿还借高某的欠款1500元,便在高某的要求下,利用购买的铁板、钢管等材料及电钻、钢锯、钳子等工具,非法制造枪支一支和子弹50发。去年10月20日左右,谢某将枪支交予高某,高某利用该枪作为放高利贷讨债用。

  据谢某说,他以前看别人做过比赛用的“发令枪”,知道做枪原理。高某知道后,就让他做。没想到他最后真的模仿成功。和高某一起试枪后,他看真的能用,感觉很有成就感,就利用同样方法,也给自己造了一支枪,藏在暂住地。

  高某藏匿枪支被人举报后,于去年11月18日将该枪支交予其邻居,24岁的河北人王某保管,王某将枪支藏匿于其经营的汽车修理厂内。很快,公安机关将上述枪支起获,谢某、高某、王某均被查获,枪支已罚没。

  经鉴定高某的枪支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在谢某处搜出的枪支系可以发射制式子弹的枪支。

  公诉机关认为,谢某非法制造枪支,应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高某、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谢某和高某均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裴晓兰)

热词:

  • 非法持有
  • 枪抵
  • 男子
  • 王某
  • 发令枪
  • 公诉机关
  • 枪支罪
  • 发射
  • 放高利贷
  •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