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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下午,我市召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三资”清理工作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监督的意见》的精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廖锋,副市长吴刚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们在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从目前的状况看,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管理队伍不稳定、管理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从而导致农村“三资”问题诱发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各种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开展清理农村“三资”工作就是要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此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市镇(街)、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集体“三资”管理职能的村、组。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镇(街)、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清理登记时点为2012年3月31日。
会上廖锋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性,依法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的清理工作,并动员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尽快摸清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底数,为下一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