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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2011年度年所得超12万元自行申报个税工作将于本月底截止,本周是纳税人申报的最后一周。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如果达到申报的标准,但超过3月31日仍未主动申报的,将会面临罚款。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多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以上。这些收入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特别提醒的是,股票和彩票都属于该范畴之内。
西宁市地税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者,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不缴或少缴税款,将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至5倍的罚款。
根据安排,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截止时间是3月31日,31日是周六,由于清明节调休,星期六纳税大厅正常上班,纳税人还可以申报。 (作者: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