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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
本报讯(记者 涂露芳)海关总署昨日发布2012年第15号文,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
根据新的完税价格表,进境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的分类税率多数保持不变,如化妆品税率仍在50%,食品、饮料税率10%,箱包及鞋靴税率10%,钟表税率30%,但皮革服装及配饰、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均从20%降至10%,未具体分类的其他物品税率也从20%降至10%。另外,新的完税价格表新增了不少细分品种,如手机细分为键盘式手机和触屏式手机,个人电脑也细分为键盘式和触屏式。
部分细分商品完税价格也进行了调整。如香水每瓶按300元计价征税,而此前是每瓶100元;眼霜每瓶计税价格从100元提高至200元,精华液计税价从每瓶150元调高至300元;笔记本从统一按5000元征税调整为键盘式笔记本每台按2000元征税,触屏式则另行确定;手机从过去一律按1500元征税调整为键盘式手机按1000元征税,触屏式手机另行确定。摄像机则从200万像素以下按5000元征税、200万像素以上按1万元征税降低一律每台按4000元征税。
作者:涂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