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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反映的“吴淞新城(西)小区有无证狗”得到一定解决,但现在小区狗病又犯。
“2011-08-25管理员回复:街道文明办”回复:“街道综治办会同有关部门到实地调查,这三条狗均办了犬证...按照犬类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杜绝类此事情的再发生。”。作为居民,我们相信政府、也更愿意相信政府能管理好此事,但事与愿违。
人们已慢慢淡忘那3条狗横行的日子,但这段时间这3条赃狗又突然出现了,又死灰复燃了?白天时不时横行在小区,随意吠、随意屎......小孩不能在花园中随意玩,要防止狗的侵害、踩上狗屎......
那狗平时消失在哪里呢?寻声查看,狗养在小区4号前面的花园里(那是公共花园,平时人很少能走的),在那里围了个地方,用雨伞遮风挡雨(设计得很好!!)
请问,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狗应该如何养?
试问,小区花园,居民是否可以随意圈养?是否可以随意搭建?是谁同意这样做的?
物业、居委会是否又不知情了?你们在管理什么?
我们的文明小区又体现在哪里?
回复:
街道综治办召集派出所、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等有关“业主”,重申了“犬类管理条例”和有关居民对此的意见和希望,强调了社区每个居民都应该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经反复做工作,有关“业主”表示一定要自觉遵守“犬类管理条例”,管好自己的事,不再给小区居民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