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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伤亡救助标准
因公死亡职工家属可申请8万元救助金。因公致残救助标准为:十级伤残可申请0.5万元救助金。伤残程度每提高一级,申请救助金标准提高0.5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救助金直接发放到被救助职工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的银行账户。
本报讯(记者 颜开云)环卫工因长时间工作在马路、街道上,受到意外伤害的几率较大,为尽可能补偿环卫职工因公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长沙将设立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记者昨从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长沙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将于4月20日起施行。
“这几年来,长沙环卫工每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200多起,年均有四五名环卫工在路面保洁时死亡,受伤的更达200多人。”长沙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负责人介绍说。雨花区环卫局曾做过调查,发现环卫工最易遭受的意外伤害是撞伤、摔伤、打伤,而在社区做保洁的环卫工则多有被狗咬伤的经历。
待遇低,风险高,一旦出事保障也成问题。据了解,长沙市环卫工超过万名,一线工人8000多人,其中临时工又占了绝大部分。正式职工统一办理了“五险一金”,但临时工仅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也不高。因此,设立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的呼声由来已久。
根据《办法》规定,长沙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设立“双控”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救助资金适用范围为:用于长沙市城区环卫局(中心)、各环卫作业单位从事环卫作业的环卫一线职工(包括道路清洁工、垃圾站和公厕清洁工、渣土现场监管员,道路、垃圾站和公厕一线管理员及洒水车、机扫车、垃圾运输车驾驶员等)因公死亡、致残、重伤的一次性救助。
对于已享受相关医疗、工伤保险等补偿的环卫职工,享受该项救助时,应相应扣除其已享受的相关医疗、工伤保险等补助金额。
据了解,市财政局每年拨付200万元,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年度滚动使用,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当年未使用完的部分结转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