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办理二手房赠与涉税材料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1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1.《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2.赠与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赠与方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3.《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证的要出具购房合同、土地证或购地合同等证明产权所属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4.市公证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公证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法院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一手购房发票、契税税票或购房合同(确认房产价格);

  6.委托书(纳税人委托他人办理时)。

  上述1、2、3、4、6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热词:

  • 二手房
  • 复印件
  • 房地产权证
  • 购房合同
  •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 出具
  • 抚养
  • 土地证
  • 赡养
  • 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