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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最终解释权”、“概不负责概不退换”、“限定最高赔偿额”,这些常见的商家明示的文本内容都属于“霸王条款”。换句话说,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霸王条款”。
消费者在面对其中一些条款的时候,往往没有精力和时间应对而无奈作罢,还有一些行业的“霸王条款”极具“隐蔽性”,普通人甚至很难识别更不用说维权。
随着商业社会的发展,为交易便捷统一订立的格式合同给“霸王条款”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整治“霸王条款”,其实也是在规范市场秩序。
消费者处在弱势地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比于强势的商家以及“抱团”的行业,消费者权利难以得到保护,市工商部门此次出击,意在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真正落实,希望这样的行动能够持续下去。
从“霸王条款”的普遍存在来看,打击“霸王条款”不仅在于工商部门一方,如何让消费者可以积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样值得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