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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准备按家庭征个税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1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潮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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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据《中国经营报》报道,3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中,两会上为各方所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并未出现其中。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改革工作停滞。记者获悉,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

  需多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家庭综合征收改革的前提条件。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启动联网工作之后,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也有望于2012年全面启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在此之前,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征收,实行的是收入属地征税的征缴方式。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征,则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收入加总后,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此,中国大量人户分离、异地收入带来的问题就开始出现。即在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下,如何将身处不同地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就成为了最关键的技术问题。而实行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最为现实的途径。

  部分城市已具备试点条件

  个税改革不能全面铺开,但可以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尽管目前个税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税改革尚在技术准备阶段,但在绝大部分专家学者看来,已经有部分城市具备进行试点的条件。

  曾经供职北京税务部门,现任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的刘桓表示,2004年、2005年的时候,北京个税信息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已经具备了上述综合税制的实施,如果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在一些基础信息汇集比较齐全的地方,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广东、苏州等城市开展试点综合税制,那么有这些经验,个税综合税制改革会更简单。就如同当年批准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一样,可以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刘桓说。

  但是刘桓也表示,虽然这些城市具备了试点的条件,但是综合改革目前仍尚未启动,可能还需要国家立法部门、财政部和地方法规的约束,才能进一步实施。目前主要看国家的发展速度,如果说相关部门对改革着急,必然会对推进有影响,这样的话,这几个城市也是有这样的基础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也认为,试点以后,进入调节视野的居民收入便不再限于单一项目,而是综合性收入。鉴于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现实背景,建立在综合计征基础上的个人所得税调节,无疑是更贴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现实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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