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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名单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22: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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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振) 省教育厅近日就清理民办幼儿园中无证办园行为发出通知,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现有民办幼儿园和无证园名单,让家长能放心选择民办幼儿园。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对规模、办园条件与《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差距较小的无证园,要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指导举办者通过合法融资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增加办学投入,尽快提升硬件水平,达到基本办园标准;指导规模、条件适中,有较好办学声誉和规范管理行为的无证园,通过互相整合、联合等可行方式,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并按照标准建好园舍、配齐教玩具等;对规模小、条件差的无证园,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要坚决限制其办园行为,移交民政部门予以取缔。

  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在新审批设立幼儿园时,要考虑边远地区学龄前儿童的入园需求,优先考虑没有幼儿园覆盖的地区,引导民间资本在这些地区投资、捐资新建或改扩建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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