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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虚假代理多发的情况,青浦法院青东法庭采取三项措施谨慎应对:
:第一,庭前联系。在案件调解阶段,法官要切实安排原被告双方到场当面调解;立案之后,要与原告方沟通,尽量取得被告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从而更为直观的了解案件代理情况,防止虚假代理。
第二,庭中核实。法官在庭审中要细心核实当事人提供的代理材料,尤其核实当事人签名是否前后一致,对原、被告双方委托材料笔迹一致的更要提高警惕,尽量避免虚假代理给案件审理带来负面影响。
第三,庭后调查。对于当事人提供对方的联系电话无效,且当事人开庭未到达情况下产生的代理行为,法官在首次开庭后,要加强调查,与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联系,了解当事人的实际居住情况或联系方式,防止当事人一方提供虚假地址,虚假代理而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