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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森:经济发展不能靠牺牲农民权利来降低城镇化成本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2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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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论坛现场进行主题发言

  东方网记者唐漪薇3月25日报道:在今天举行的2012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主论坛上做主题发言,就如何通过深化户籍土地制度管理改革、农民工进程化来推进城镇化进程阐述个人意见。他认为,必须强调实现三个目标,即要实现城乡规划发展要求一体化、城乡要素流通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彭森表示,长期以来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以难以破解的关键问题在于城乡要素交换关系“不够平等”。为此,需要着力完善城乡平等要素交换关系来推进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以及其他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关系与工作,其中最核心、最紧要的是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所提出的,要着力的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要通过新的制度设计,恢复农村生产要素和资源参与市场平等交换的权利。

  彭森表示,对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起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最重要的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现实的征地制度在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当中发挥了作用,但是也带来了人口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矛盾以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保护不够,和建设用地粗放的问题。”彭森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本”,为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受益中的分配比例,必须加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保护农民利益并有效节约用地。

  “另外,还要着眼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彭森表示,在“十二五”时期,特大城市、大城市,都要根据实际创新方法,鼓励具有稳定收入,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城市转移人口优先落户。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放宽户籍的限制,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程就业和定居的门槛。”彭森表示,要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转化为城镇居民环节带来的诸多问题,仍要首先改革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项保障、各项社会福利的制度,“核心是让进城的农民和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他表示应推动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同时稳步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同时要努力解决暂未落户城镇农民工子女的就学、公共卫生、保障住房、公共基本服务保障各方面的问题。”

  彭森表示,从较长的时期看,有关部门应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以及保障住房、就业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符合国情、较为完整、覆盖城乡的可持续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统一和服务水平的基本均衡。此外,深化财税、金融、投资、社会管理、行政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探索适应并促进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也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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