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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国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展综述
新华网上海6月10日电(记者刘铮、季明)自国家批准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整整6年过去了,主题不同的、国家层面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已在10个地区陆续实施。
这些新时期改革的先行先试者取得了怎样的进展,对下一步全国改革有怎样的意义?10日在上海浦东举行的2011年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传递出许多信息。
“各试验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改革试验,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全国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评价说。
统筹城乡改革形成了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成都市从改变城乡外在形态的“三个集中”(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到创新城乡关系内在机制的“六个一体化”(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体制一体化),最后深入到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四大基础工程”,取得了许多引起广泛关注的经验。
“统筹城乡规划、开展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颁证、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创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就业社保等社会管理一体化机制、加强新型村级民主治理机制建设等,已初步具备了转化为政策和制度的条件,可在适当的范围内试验推广。”彭森说。
重庆市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准入条件,配套实施土地、社保、住房、教育、卫生等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形成系统的制度体系。截至今年5月底,已有约200万农村居民转户。
行政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上海浦东新区以“效率最高、透明度最高、收费最少”为目标,审批事项从724项减少到263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每万人行政编制不到全市平均水平的一半。深圳市开展大部门制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率先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接轨,具有前瞻性和示范意义。沈阳经济区在新城、新市镇建设中打破传统行政壁垒,创新城镇行政管理模式和区域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