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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方
为减轻群众丧葬不合理负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民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称,将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3月24日《新京报》)
殡葬费用之高,人们的丧葬花费之大,“死不起”的普遍感受成了最好的诠释。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出手给予规范,对殡葬的基本服务进行政府定价,这无疑是一件有利于丧葬费用合理,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利好之举。
然而,政府定价显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政府定价就能降低相关丧葬费用吗?政府定价谁说了算,以什么为定价标准?
从表面上看,政府定价的目的,就是消除殡葬业暴利,从根本上减轻群众负担,因此政府定价意味着殡葬相关服务价格的回归合理。但事实上,我们知道,殡葬业暴利的根本,人们死不起的根本,不在于谁来定价,而在于经营方式的垄断。在哈尔滨一民政局为了让土葬的老人重新火化,不惜于老人去世下葬70多天后挖坟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如何定价,会不会被垄断企业所绑架,其答案依然是尚未可知的。比如国内的石油企业,其相关产品可以说就是政府定价的,但弄到最后,还不是被垄断企业牵着鼻子走,越定越高?
另一个关键问题在于,政府定价标准是什么,谁说了算?当然,政府是人民群众出让权力组成的组织,当然是代人民群众说话,政府定价就是人民群众定价。但在现实生活,如是这样想,显然过于单纯了一些。殡葬基本服务政府定价,到时候也像自来水、燃气等相关公共产品一样,来个听证会?那么殡葬听证会又如何才能不陷入逢听必涨的怪圈呢?政府定价就一定能实现低价,实现减轻群众负担吗?答案显然并不乐观。
再次,在政府定价的基本服务之外尚有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延伸服务,这些服务显然均是殡葬本身所必须,如果强行对基本服务政府定价,而对这些延伸服务却不政府定价,那么相关殡葬企业为了暴利,岂不是要在延伸服务上大做手脚?
殡葬服务价格过高,其本质在于有政府部门做后台的垄断经营。垄断不除,政府定价最终也只能是看着欢喜,横竖“死不起”。
(来源:齐鲁网)